夫妻性生活的义务与权力
1900-01-02 15:40:00 两性专家(更多) 333 216阅 如果夫妻之间有行房的“义务”,那么相对地就是有要求过性生活的“权利”,更重要的是有“拒绝”性生活的“权利”。婚内性生活趋于平淡,可说是人类行为的常态。面临这种趋势,许多夫妻会采取某些相应行为,以增加性趣。专家认为如果性生活平淡化意味着婚内性生活的不协调,则属异常的质变;此时夫妻双方若不能坦然面对问题,互相沟通与调适,则平淡化的现象将可能成为婚姻的警号。这时就需要夫妻共同努力设法培养婚内生活情趣。学习推陈出新的性生活情调。
对于不是忧虑性生活“平淡化”,却是受不了性生活“频繁化